大记忆恢复术,行业术语,在刑侦剧中比较容易看到,是指在天网(监控)系统覆盖还不完善的80、90年代,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或者反审讯技能极强,当审讯人员很难从案发现场找到确凿的犯罪证据、但案件又比较恶劣或者说社会面影响比较轰动时,比如事关国家和公共安全、事关人命、事件严重冲击当时社会伦理道德…等等,审讯人员可能会综合利用刑讯羁押、心理学、语言诱导、社会工程学等在现在看来并不是特别合法的手段来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引导犯罪嫌疑人一点点回忆起案发现场的各种蛛丝马迹的线索,最后以完善的证据链条完成审讯工作,交由下一步“审判”。

一般案件的处理步骤可以分为:报案/接到线索->立案->侦查->抓捕->审讯->审判->执行->(释放)。    //死刑或者无期就没有释放这个步骤了…

当前,网络上对“大记忆恢复术”的内涵有了不少的延伸,泛指因为某一个地点、某一个物品、某一件小事或者某一个一闪而过的画面…等“小提醒”,让人瞬间回忆起过去的种种往事的过程,带有自侃的意味。